襄阳检察发布“新十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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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检察发布“新十项举措”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寿江 通讯员 魏秋晨

襄阳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为民营经济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部署要求,在深化已有各项服务保障机制基础上,结合实际,于近日出台了进一步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十条措施。

11月1日,首个“襄阳企业家日”暨“楚商襄阳行”活动举行。当天下午,民营经济政策宣讲暨第十届(2023)襄阳市民营企业百强发布会举行,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徐东对“新十条”作详细解读。

“‘新十条’不求大而全,但求精准、务实、管用。”徐东说。

突出惩治与服务并重,找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其中,针对知识产权领域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的案件不断呈现且有所上升,“新十条”专门强调加大知识产权领域虚假诉讼监督力度,有效惩治恶意诉讼行为。立足做实行政检察穿透式监督,“新十条”提出对涉及企业自主经营权等行政诉讼活动、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行政违法行为以及行政非诉执行依法开展监督,并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将胜诉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以及涉案财产合法权利予以保障,“新十条”提出在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前“应听证尽听证”。慎用查扣冻等强制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正常办公和合法生产经营的影响。

突出监督办案的“实质化”和推动司法理念更新,为企业提供更优更好“检察产品”。“新十条”强调坚决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办案,要对涉民营企业案件进行实质化审查,逐案开展办案影响、风险研判,并将研判意见写入审查报告,审慎作出处理决定。

突出办案与治理融合,坚持把延伸职能履行到位,帮助企业补疏漏、促合规。

“襄阳检察机关将以‘新十条’发布为契机,抓好、抓实、抓细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各项工作,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陈俊说。

十条措施分别是:依法惩治和预防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犯罪;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推襄阳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深化涉民营企业案件实质化审查机制,树牢谦抑、审慎、善意理念;打造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升级版”;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强化涉民营企业行政检察监督;建立“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促进民营经济绿色低碳发展;依法保障兑现胜诉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民营企业涉案财产合法权利的保护;融合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和大兴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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