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郭俊:正在研究起草可持续发展披露指引 允许自愿披露但不可随意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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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郭俊:正在研究起草可持续发展披露指引 允许自愿披露但不可随意披露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易妍君 三亚报道

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是可持续投融资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可持续发展披露规则的关注度持续提升。

“目前,结合市场诉求,证监会正在指导沪深证券交易所研究起草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披露指引。”9月7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郭俊在第二届可持续投融资(ESG)与自贸港建设论坛上表示。

郭俊指出,建立健全上市公司可持续披露相关制度,对于推动企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长期价值、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国际方面,可持续发展披露准则呈现加速发展的趋势。今年6月,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正式发布首批两份准则。今年7月,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宣布认可上述两份准则,欧盟委员会也审批通过了首批12份《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准则》(ESRS)。

国内方面,不少研究机构、经营主体都在积极推进相关研究和实践,上市公司可持续相关报告披露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今年以来,共有超过1700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可持续发展相关报告,家数再创新高。超过3000家公司披露了为减少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家数占比超过全部上市公司的一半。特别是,超过600家公司不同程度披露了碳排放量的情况,迈出了从定性到定量的关键一步。

“对于可持续发展披露问题,证监会上市部高度重视,认真听取各方诉求,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开展。一方面,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充分反映意见。另一方面,与有关各方加强沟通交流,做好国内政策储备。前期,我们多次摸排相关情况,了解企业诉求。调查显示,60%上市公司对出台具体细致的可持续披露规则有着较强的需求,反映出这方面意识不断提升。”郭俊透露。

他谈到,可持续发展披露规则的制定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内容广,事关主体多,经济影响深远,超出了常规的信息披露具体规则。在推动规则制定工作中有几个基本思路: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在规则制定中,既要考虑理论上的完备性、科学性,也要综合考虑上市公司能力、市场机构能力和监管能力。脱离实践基础,寄希望在信息披露上单兵突进,既可能过度增加成本负担,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也无从保证。

二是坚持系统观念。可持续发展信披不只是个披露问题,对企业而言,是从战略到治理,再到具体指标披露逐步展开的系统性过程。在规则制定和具体推进中,要坚持系统性、全面性,注重从行动出发,以更好的实践带动更好的披露。

三是坚持以我为主。对于国际方面的有益经验,要积极吸收借鉴,同时在推进的具体节奏上,要合理设置符合自身情况的规划。

此外,郭俊提到,在建立健全我国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披露规则过程中,还有许多具体问题需要认真研究。

一是报告的实施路径,即要不要强制披露。在微观层面看,5000多家上市公司中,不同规模、不同行业公司之间的实践基础和管理能力差异很大,同样的披露要求,对某些大型企业可能是赋能,但对小公司有可能是负担。从我国国情来看,整体以自愿披露起步比较稳妥。同时,允许自愿披露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披露,必须符合信息披露的底线要求,符合资本市场相关规则的要求。

二是报告的对象和方式,即披露给谁看。目前存在以投资者为导向和以多元利益相关者导向两个路径。前期证监会开展的调研显示,超九成上市公司表示应该以双重重要性为原则进行披露。在路径选择上,不仅仅要注重理论自洽,还要看与当地社会文化的匹配度。

三是报告什么内容,即设置哪些议题。在议题选取上,既要兼顾共性,更要考虑个性,既要看国际共识,更要看国内关心什么,在结合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形成能够争取更大共识的方案。

四是报告的指标选取,即标准高低如何设定。正式推出的ISSB国际准则比征求意见稿在指标要求上有所放松,但仍有一些指标引发市场热议。能否把这些指标全部引进来,要充分考虑国内企业的实际能力,并兼顾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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