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来了!央行宣布《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合作暂行办法》4月2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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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来了!央行宣布《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合作暂行办法》4月28日起施行

4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表示,为规范开展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相关业务,保护境内外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利率互换市场秩序,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自2023年4月28日起施行。本次首先开展的是“北向互换通”,即香港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境外投资者(简称“境外投资者”)经由香港与内地基础设施机构之间在交易、清算、结算等方面互联互通的机制安排,参与内地银行间金融衍生品市场。“‘互换通’的推出或将与‘债券通’产生协同效应,既为境外投资者对冲利率风险提供衍生品工具,又能提高外资在我国金融市场的参与度。”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如是评价。“北向互换通”开闸初期每日交易净限额为200亿元“互换通”提出于2022年7月4日。在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之际,人民银行公布两项新的金融对外开放政策:一是香港与内地的“互换通”;二是建立人民币(6.9179, -0.0024, -0.03%)与港币之间的常备互换安排。2023年2月17日,人民银行发布了《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初期开放北向互换通下的利率互换产品,实行额度管理等。“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本次《暂行办法》变化不大。”跨境金融研究院院长王志毅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分析称,《暂行办法》强调以风险管理目的开展衍生品交易。值得关注的是,在答记者问中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明确了初期的额度和跨境资金流动管理。据该负责人表示,为确保市场平稳运行,“北向互换通”充分考虑境外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情况,初期全市场每日交易净限额为200亿元人民币(即全部境外投资者通过“北向互换通”开展利率互换交易在轧差后的名义本金净额每日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清算限额为40亿元人民币(即上海清算所与场外结算公司之间净头寸对应的“互换通”资源池风险敞口上限为40亿元人民币)。未来,可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适时调整额度,并对外公布。在跨境资金流动方面,在“互换通”业务场景下,上海清算所与场外结算公司之间的跨境资金结算主要通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办理。同时,场外结算公司可在境内银行开立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和人民币“互换通”结算专用存款账户(NRA账户),作为极端情况下应急结算安排。“此外,考虑到外资对于金融基础设施合作中清算的安全性顾虑,还创设了‘互换通’资源池的概念。”王志毅表示,上清所与场外结算公司互相向对方的“互换通”专用账户缴纳资金,该资金独立于清算机构本身的任何其他业务,根据双方每日的风险敞口进行汇划,相关账户内资金可豁免跨境债权债务登记及额度管理要求。“随着全球投资者通过各种渠道参与中国金融市场,一直期待有更多的投资工具来对冲风险和分散投资组合。”彭博亚太区总裁李冰表示,“‘互换通’是中国金融市场开放过程中又一重要里程碑,将释放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衍生品市场的潜力。这一新的互联互通机制也进一步凸显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在全球金融生态系统中的独特重要性。”利率互换市场稳步发展互换通、债券通产生协同效应对于“互换通”,业内都报以极大期待。此前亦有专家提出,“互换通”将为观望中的境外投资者提供进入中国市场的“入场券”。例如,养老基金一类的机构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布局时要充分考虑一个市场中风险对冲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所谓人民币利率互换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数量的人民币本金交换现金流的行为,其中一方的现金流根据浮动利率计算,另一方的现金流根据固定利率计算。实际上,回溯我国利率互换市场发展进程可知,利率衍生品市场品种不断丰富,利率互换市场规模快速扩大。“利率互换作为主要的利率衍生品之一,能够更好地满足境外投资者对冲利率风险的需求。”明明认为,近年来,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深化,外资持债规模大幅扩张。随着外资持债规模的走阔以及日度交易的活跃,其对冲利率风险的需求也有所增加,“互换通”开通后能够更好地满足这一需求。中金公司固定收益部张雨霖分析,从银行间市场推出债券远期,开启利率衍生品市场发展的新进程,此后,又接连推出利率互换和远期利率协议,合约品种日趋丰富,利率衍生品交易规模迅速增长。2020年3月,推出了挂钩LPR的利率期权,2021年3月进一步推出了挂钩FDR001/FDR007的利率互换期权。一组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利率互换市场规模快速扩大。根据人民银行公布数据,2022年,银行间本币衍生品市场共成交21.3万亿元,同比基本持平。银行间利率衍生品方面,利率互换名义本金总额21.0万亿元。明明谈到,“互换通”的推出有望与“债券通”产生协同效应。从中长期来看,在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外资继续增持我国债券资产仍是大势所趋。而“互换通”进一步深化我国债券市场的对外开放,为境外投资者提供利率风险的对冲工具。与“债券通”相似,本次“互换通”同样先开放“北向通”,境外投资者可通过该机制参与内地银行间利率互换交易。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也表示,未来中国人民银行将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适时增加投资品种,调整交易和清算额度,优化交易清算安排,为境外投资者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另外,两地监管当局将结合各方面情况,在风险可控、对等互利的原则下,适时研究扩展至“南向互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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