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进电影院,我在朋友圈看完了《灌篮高手》”

赖上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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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进电影院,我在朋友圈看完了《灌篮高手》”

这个四月末的关键词,是“青春又回来了”。

1996年,《灌篮高手》漫画与动画双双完结;2023年4月20日,电影版《灌篮高手》在中国内地上映。有网友调侃:从斜刘海等到地中海,从高三等到三高,一句“全国大赛见”,我们等了整整27年。

电影《灌篮高手》海报

落幕的是比赛,不落幕的是青春。延迟满足引发了观影热潮:截至发稿时,《灌篮高手》豆瓣评分9.0,累计票房突破4亿元,观影人次超1000万,斩获内地影史日本动画电影首周票房冠军。

霎时间,所有社交媒体都被“灌篮”迷的热情席卷,剧透、图片和短视频满天飞。然而事态逐渐变得不可控,4月25日,#灌篮高手遭遇史上最严重屏摄#这一话题登上微博热搜。

微博截图

没进电影院 在朋友圈被剧透了?

在各类平台搜索“灌篮高手”,一大批以“情怀”为文案的高清屏摄将会映入你的眼帘。甚至有人把电影的高光片段逐一剪辑搬运到自己的视频号中,获得上千转赞评。

“朋友圈里满天飞,尤其是零点首映那一场,特别多。”在《灌篮高手》上映当日就前往影院观影的小北吐槽:“还有人为了凑四宫格九宫格,拍了很多图片。”

“肯定会影响观影体验,但在互联网和手机这么普及的情况下,根本没有办法制止。”小北直言:“现在哪部电影没有这个现象?只能做到自我约束。我一般都是找海报或是官方图片去发朋友圈。”

某搬运盗摄片段的视频号。

自小学就成为铁杆“灌篮”迷的小薛向记者解释了大家如此狂热的原因:“《灌篮高手》动画版的最后一句台词是‘全国大赛见’,然后就结束了。因此看动画片的那一代人,等了‘全国大赛’很多年,这一次的电影版相当于圆梦了。”

因为工作繁忙,小薛迄今还没来得及走进电影院,但早已在朋友圈里被剧透了个遍。他透露,被盗摄最严重的是整个故事的高光片段,比如三井寿连续投中三分,又如樱木花道的压哨绝杀。

电影《灌篮高手》海报

“虽然还没看,但从预告到朋友圈再到短视频平台,我大概可以拼凑出故事梗概了。”作为粉丝,小薛能理解大家强烈的分享欲,但他认为这种做法并不可取,“从小来说,会造成这部电影的票房损失;往大了说,屏摄对中国电影产业的伤害也非常明显。”

“如果你真的喜欢《灌篮高手》,这不是一个粉丝应该做的事情。”

传播屏摄等于帮助电影宣传?

#灌篮高手遭遇史上最严重屏摄#这一话题登上微博热搜后,支持派和反对派纷纷亮明立场。有人指出这是侵权,有人却认为屏摄能扩大电影的影响力,拍摄者利用自己的私域流量,让更多人走进影院。

“宣发最重要的是口碑,而不是一段所谓的‘高光片段’。”作为《灌篮高手》的自来水,编剧柳絮对以上说法非常抵触:“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去发酵口碑,在朋友圈真情实感地说自己看过了,都比你去录一段视频要好。”

柳絮在朋友圈安利《灌篮高手》。

柳絮专门询问过一位动画行业的朋友,得到的答案是由于电影的技术问题,屏摄远不如眼见的图像清晰,“电影《灌篮高手》是将三维动画渲染成二维动画,用手机拍的话反而会起到减分效果,显得画风粗糙。”

“《灌篮高手》的周边做得很好,影院里有很多可供拍照的地方。”柳絮强调,盗摄对版权方极度不尊重。

从事影视剧宣发工作的季羽认为,从电影宣发的层面来说,这种屏摄难以起到宣传作用:“对于不了解这个IP的人,这些东西其实刺激不到他们。与其说这是一种情怀上的传播和发散,不如说这是一种自嗨。”

微博截图

“把盗摄变相说成传播和宣传,其实是在掩盖这件事情本身的错误。”在季羽看来,屏摄是一种极度不可控的行为:“观众发布的内容和传播的渠道不可控,你不知道屏摄会流到哪去、流给谁看,会不会对电影的票房造成影响。”

“如果只是在片尾或者在一个自己喜欢的镜头前拿着票根拍照打卡还好,一旦拍摄的视频让部分观众放弃观影,会造成票房的损失。”季羽分析:“电视剧和电影不一样,电影的成绩直接来源于票房,文字的推荐其实更有效果。”

拍个照录个视频 也可能构成侵权吗?

“拍摄图片不算侵权”“录制全片才犯法,录制片段不算”“我没有盈利,应该不涉及侵权”……从网络上的热议,到受访者们的反馈,不难发现大家对“屏摄侵权”的概念各有理解。

抖音截图

“首先需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明确禁止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北京清律律师事务所律师左璀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无论是否盈利,在网络上传播盗摄作品、通过盗摄作品来运营个人视频号均可能侵害著作权。如果构成侵害,当事人可能面临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左璀璀提出,视听作品单帧截图若单独作为摄影作品进行保护,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客体。因此拍照和摄制视频一样,都有可能造成侵权。同样的,盗摄片段和盗摄全片在侵权的定性上亦可能相同,只存在性质严重程度的差异。

某盗摄视频被举报下架。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所有屏摄行为都会构成侵权?

“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使用的性质跟目的,可能传播的范围和对作品本身的侵害程度,分析该行为是否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左璀璀以朋友圈和短视频平台举例。相对短视频公开平台来说,朋友圈有相对更强的闭合属性,“行为人若仅发布到朋友圈,且意在对于影视作品进行评论或自己欣赏,有被认定为合理使用的可能。”

“但如果放在短视频平台上面,因为受众范围太大,事件性质更恶劣,被认定侵权的可能性更大。”

其实早在上映首日,电影《灌篮高手》官博便已发布声明,呼吁观众不要盗摄。但从目前的状况来看,这份倡议书的效果微乎其微。有网友评价:为什么不干脆和侵权者对簿公堂呢?

电影《灌篮高手》官博发布声明。微博截图

“从现实角度考虑,在电影放映期间,版权方不太可能提起诉讼。”左璀璀直言,维权的诉讼程序时间长,通过打官司获得的收益小,还可能引发公关危机。如此看来,屏摄问题似乎陷入了一个两难的怪圈。

法理之外,是否有人为干涉的空间?小北就提出了自己的疑问:电影院为什么不去制止这些行为呢?

其实,求助影院工作人员或许是个好主意。左璀璀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电影《灌篮高手》海报

所以下次在电影院遇到此类行为,大家可以召唤影院工作人员,诚恳地对他说一句:“教练,我三井寿只是想好好看个电影。”或者如果你足够社牛,也可以模仿屏幕里的樱木花道,站出来勇敢地对屏摄者大声朗诵动画台词。

“不要在这里妨碍我,流川枫,你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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