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庭外:伤者仍无法自主佩戴吸氧面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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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庭外:伤者仍无法自主佩戴吸氧面罩

原标题: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庭外:伤者仍无法自主佩戴吸氧面罩

4月11日,“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一案在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于案情疑难复杂,法院决定择期宣判。针对此次庭审,4月12日,在事故伤者谢女士的丈夫周先生向南都、N视频记者表示,相信并期待司法机关能够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去年9月2日晚,谢女士驾驶的二轮电动车遭后方宝马车追尾相撞。谢女士的衣裤被卡入轿车左前角,后被宝马车拖行。宝马车女司机肇事逃离后被交警截停,后经鉴定,其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周先生介绍,事故发生后,他们一家人失去了经济来源,生活已成问题。谢女士至今仍在住院,只能吃流食,直到现在,她仍需要接受不间断的治疗。

谢女士仍在接受治疗。受访者供图

宝马车女司机醉驾撞人后逃离现场

据娄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此前通报,2022年9月2日23时52分许,肖某萍驾驶宝马轿车在娄星区吉星路株山公园东门地段由南往北行驶时,与前方谢女士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追尾相撞,并驾车逃离现场。在事故中,谢女士的衣裤被卡入轿车左前角,后被宝马轿车拖行,直至肖某萍被执勤交警截停。经鉴定,肖某萍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含量124.51mg/100ml)。

今年4月11日,这起案件在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据法院披露,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9月2日23时50分许,被告人肖某某酒后驾车与被害人谢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谢某受伤,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经鉴定,谢某所受伤为重伤二级。娄底市公安局交警部门认定,肖某某驾驶轿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并未向公安机关报案,反而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属逃逸,应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肖某某的刑事责任。

法院称,因案情疑难复杂,法庭决定对该案择期宣判。

事故发生前伤者刚从老家来娄底打工

在案件背后,是谢女士及家人半年多的艰难康复之路。

4月12日16时,周先生陪同妻子谢女士进入高压氧舱室进行对神经恢复的辅助治疗。由于这次事故的伤害,谢女士已经没有了自主佩戴吸氧面罩的活动能力。在高压氧治疗的105分钟里,周先生需要全程陪护在谢女士身旁,替她扶住容易滑落的吸氧面罩。自谢女士从重症监护室转至普通病房以来,在高压氧治疗方面,周先生就已经陪她做了十一个疗程,每个疗程持续10天,10天中不能有1天间断。

周先生向南都记者介绍,他之前在老家娄底涟源市茅塘镇的工厂上班,因为身体适应不了长时间的夜班劳动,2022年春节后,他与谢女士一起从茅塘镇来到40公里以外的娄底市区打工,两人12岁的儿子和17岁的女儿则就读于老家乡镇的寄宿学校。到了市区后,夫妻二人每月大约可以挣到15000元。

在事发前的一个月里,周先生白天送快递,谢女士则在下半夜乘电瓶车去做夜间分拣员,早上下班后她会去快递公司帮忙,直到下午再回到租住的房子里休息。

这次车祸的事发地点,正是谢女士上夜班的必经之路。2022年9月3日8时30分,在快递公司等待妻子的周先生接到了交警的电话,这才得知妻子出事的消息。

伤者家庭目前失去经济来源

事故发生后,周先生辞去了工作,退租了夫妻二人曾居住的房子,全职在医院陪护谢女士。

南都记者从谢女士的弟弟谢先生处了解到,谢女士目前至少需要两个人照顾,前期是由周先生和谢女士的母亲照顾,目前是周先生及其母亲照顾。

周先生介绍,为了节省开支,他在医院旁边租了一间单间,为自己及母亲、岳母做饭提供场所,“房租和水电费加起来每个月要900块钱左右。她(谢女士)现在还吃不了饭,只能喂流食”。

尽管在政府部门的协调下,医院同意谢女士欠费治疗,且相关部门给予了一定的经济援助。但失去经济来源后,一家人的生活开销依然是难题。谢先生介绍,由于没有获得肇事方的赔偿,谢女士一家目前正靠着政府补贴和亲戚接济生活。

在谢先生眼中,姐姐是个温和而友善的人,“我姐人一直特别好,即便是远房亲戚,她逢年过节也都会前去拜访”。

今年1月4日,谢女士从重症监护室转出,为了方便照顾她,周先生便一直睡在医院里。周先生告诉南都记者,自己每天早上6点起床、晚上10点后休息,夜间还需要起床3至5次为妻子翻身和清理排泄物,长期以来神经紧绷,十分疲累。

在谢先生看来,姐姐家的两个孩子都很懂事,一放假都会去医院帮忙照顾母亲。但他也能感觉到“两个孩子心理受到很大创伤”。

伤者家属称期待公正判决

4月11日的庭审,谢先生也有前往旁听。他向南都记者回忆,“肖某萍在庭审中就承认,她在撞到人的第一时间就对电话对面的人说,撞到一个女的。”在他看来,肖某萍在明知撞到人的情况下仍驾车逃逸,绝对不是无意伤人。

他表示,在庭审中,肖某萍的律师曾提出希望能减轻量刑,并请求法院判处其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肖某萍方面除了将曾前来医院探病、前期缴纳了13余万元医药费作为证据提交至法院外,并未提交其他证据。

周先生特意记下了肖某萍家属每一次来探病的日期,“一共来了三次。2022年12月7日,肖某萍的爸爸、老公和律师来过;除夕,肖某萍的爸爸、老公和两个不认识的人来过;元宵节,肖某萍的爸爸和两个不认识的人来过。”周先生介绍,在这三次探视的过程中,肖某萍方更像是在走过场,每次只待三到四分钟就匆匆离开了。

“(肖某萍)手段太残忍了,一个鲜活的生命变成这个样子。”谢先生希望法院能重判肖某萍。至于经济赔偿,他表示,由于姐姐的伤情结果未卜,因此他们暂时不会提起有关经济方面的民事诉讼。

谈及法院择期宣判的决定,周先生称,他相信并期待司法机关能够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出品:南都即时

采写:实习生 苗玉薪 南都记者 杨天智 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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