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遗嘱的效力(限制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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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遗嘱的效力(限制行为能力人)

您好,蔡蔡就为大家解答关于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遗嘱的效力,限制行为能力人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两种:一是十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2、二是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主要是指间歇性精神病人。

3、《民法通则》第十二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4、第十三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5、根据以上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两种:一、十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6、其中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7、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主要是指间歇性精神病人。

8、其中间歇性精神病人在未发病、其精神状况正常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9、限制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根据公民的意识能力或者智力状况确定的,一种从年龄上推断公民的心智尚未发育成熟,因此规定10~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另一种是因为患有精神病而导致的意思能力受限制。

10、身体有缺陷的残疾人不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因为即使其身体有缺陷,并不影响其正常的思维意识,除非其年龄在10~18周岁或者患有间歇性精神病。

本文就讲到这里,希望大家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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