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权的含义(香港丁权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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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权的含义(香港丁权是什么意思)

您好,蔡蔡就为大家解答关于丁权的含义,香港丁权是什么意思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新界小型屋宇政策(英文:New Territories Small House Policy),俗称丁屋政策,是香港新界原居民的男性後人(即「男丁」)获准兴建的房屋,为香港殖民地时期沿用至今的一项政策。

2、1970年代政府计划发展新界,为了得到新界原居民的支持,当时的香港政府於1972年12月实施的「小型屋宇政策」,规定年满18岁,父系源自1890年代新界认可乡村[1]居民的男性香港原居民,每人一生可申请一次於认可范围内建造一座最高3层(上限27呎/8.22米高),每层面积不超过700平方呎的丁屋,无需向政府缴付地价。

3、1972年11月29日,新界民政署长的黎敦义在向立法局宣布丁屋政策时,已强调丁屋只是一项中短期措施。

4、目的是希望藉兴建丁屋,让原居民获得环境较佳的居所,反映丁屋只是临时的恩恤政策,并无承认原居民拥有特权。

5、政府同时定立「限制买卖转让条款」,规定拥有丁屋的原居民如果想把丁屋出售及转让予非原居民,需向政府申请作补地价,并取得地政专员书面同意,才可进行。

6、兴建丁屋的土地,通常是位於新界或离岛的村落或农地。

7、根据新界乡议局的估计,拥有申建丁屋权利(俗称「丁权」)的原居民(只限男性)有24万。

8、1973年制订的《差饷条例》则规定在乡村范围内的屋宇,包括丁屋,可获豁免缴交差饷。

9、1987年,政府把条例作出修订,丁屋及村屋需取得由地政处发出的豁免纸後,才可兴建。

本文就讲到这里,希望大家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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