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青岛市住房公积金)

花落ぬ微凉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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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青岛市住房公积金)

您好,蔡蔡就为大家解答关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目前同一省内的公积金是可以通用的,跨省的公积金贷款目前全国只有四个城市支持,分别是武汉,南昌,合肥,长沙。

2、 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2、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3、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4、3、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5、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6、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7、4、缴纳公积金的员工可以凭借购房合同原件,契税完税证明,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身份证等资料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

8、0;background:rgb(243,255,236);mso-shading:rgb(243,255,236);">5,大产权房是可以支持银行按揭贷款的,小产权房是不能做银行抵押贷款的。

9、二、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

10、三、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

11、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

12、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本文就讲到这里,希望大家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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