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石家庄市多重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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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石家庄市多重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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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石家庄市多重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退费

不收费。

二、石家庄市多元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础摘录

1、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清理多重养老保险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一,清理多重养老金待遇。

(一)在省内两地以上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同时领取多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一经发现,应立即停止支付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本人选择一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其他待遇领取后个人账户剩余部分将退还本人一次,且养老保险关系随之终止。已领取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予退还。在本省和外省同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一经发现,先停止发放我省基本养老金,由本人自行选择领取待遇的地点并做相应处理,恢复或终止我省养老保险关系。

(二)已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特殊群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重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保留其最早享受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后期清理其参加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扣除已缴纳的基本养老金后一次性退还,单位或有关部门缴纳的费用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三)已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同时参加并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自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之日起停止并返还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个人缴费部分返还后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四)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按月领取退休费,同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选择享受一次养老保险待遇,重复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予以返还。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返还给本人后,相应的养老保险关系即行清理。已参加并享受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同时参加并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按本条第(三)项规定办理。

(五)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通过重复参保骗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按《社会保险法》第88、89、93条处理。

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重复领取城乡养老保险待遇核查工作的通知》

四、妥善处理重复接收治疗问题。本通知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包括制度合并实施前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和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同时,对于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负责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核实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金额,并告知参保人员返还。被保险人重新投保后

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扣除的,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将《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协助抵扣通知单》发送至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保机构,并告知其协助扣除。参保城镇职工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地社保机构完成扣款后,救助扣款金额全额转入城乡居民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地社保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救助扣款收据同时传送。对于同时领取两项以上不同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社保机构只保留其首次领取待遇地区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停止并收回其多次领取的待遇。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待遇的,按《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协助抵扣回执。对于在不同地区同时领取两份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社保机构只保留其首次领取所在地区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停止并追回重复领取的待遇。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待遇的,应依据《社会保险法》处罚。

以上是小保为大家整理出来的,希望看了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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